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许若飞 时间:2023-10-1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24号),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于5月初启动,经过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校专家评审,确定386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其中省重点项目(国家级)45项,省级项目80项,校级项目261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和《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淮师办〔2020〕183号)规定,所有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均需要提交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报告,省级及以上项目还需按季度提交进展报告。为确保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请各相关学院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填写要求
1.本次立项的创新项目均应在校园门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系统”(http://sjjx.hytc.edu.cn/cxcy/CXCY/HYTC)上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报告的填报工作,省级项目负责人还应在系统中按季度填写项目进展报告。12月21日前所有项目应完成项目中期检查,省级项目同时应填写1次季度报告。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2年的省级项目,在整个项目实施周期内,应分别提交2次和4次季度报告,季度报告提交时间一般为3、6、9、12月份。省级项目材料提交后数据将会被定期推送到“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
2.项目结题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应完成过程材料的填写与提交工作,经学校审核同意结题后,方可在平台上提交结题报告。如项目需要提前或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在平台上提交申请。
3. 所有材料在完成提交后,如有上传附件的按钮,请下载附件模板,填写附件并上传至系统。
4.项目指导教师应对项目负责人填写的各项材料内容进行指导,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对中期检查和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对于不能及时提交过程材料或提交材料质量低下的项目,学校在中期检查后将予以终止。
5. 项目编号请参照附件。
二、项目经费划拨
1.创新计划训练项目经费按照省级重点项目3500元/项,省级一般项目1500元/项(不含校企合作项目),校级项目500元/项一次性划拨,项目经费可由指导老师或学生共同合理使用。
2. 校企合作项目经费(不低于5000元)全部由企业承担,企业将经费汇至学校财务处,指导老师提供经费到账证明给创新创业学院,学校财务处按照相关规定将经费划拨至指导老师账下。
三、其他事项
1. 为了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确保训练计划项目取得实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和过程指导,保证立项项目取得实效。对于申报未立项的项目,鼓励学院立项为院级项目。
2. 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方案,立即启动训练计划,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方案、实验等。
3. 指导教师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对项目执行的各个环节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有具体明确的思路和要求,要认真做好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
4. 同时请各学院通知指导教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中尽快更新或完善个人职称信息。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双创教育与实践科许若飞,联系电话:83517368。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淮阴师范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淮阴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