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淮师办〔2020〕1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2021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验收方式
1.省级项目主持人填报、提交结题申请材料,验收形式另行通知。结题申请材料包括主要工作、完成成果与认定书中预期成果对照表、经费使用情况及特色创新之处,成果未完成的项目不得申请验收。
2.校级项目结题工作由排名第一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验收。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申请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须将所有项目过程、结题材料于4月15日前在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202.195.124.22:8080/cx/)提交完成,指导老师负责审核把关。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A4纸双面打印1份。
3.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1份(附件2)。
4.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成果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3)(只提供电子档)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正文)各1份,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录用但暂未出版的论文,可提交录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6.项目研究的其他形式成果材料(如问卷、量表、图片和调查报告等)1份。
7.校企合作项目还需提供经费到账证明(财务系统截图),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按照校级项目结题。
8.省级项目结题申请材料需提交教务部留存。上述电子档(第2.3.4.5.6.7)以文件夹(项目负责人+立项年份+大创结题材料)形式命名,各项目的附件材料需放在同一文件夹中,方便查阅,之后学院统一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许若飞处。纸质材料(第2.3.5.6.7项)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统一报送,用档案袋统一装袋,并在封面上注明“XX学院+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递交截至时间为4月9日。
9.校级项目统计表(见附件6)于4月29日前报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校级项目其他过程、结题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二、项目中期检查
2021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已取得成果,并在“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上填写中期检查表,制订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确保项目能够高质量按期完成。
三、项目延期与终止
1.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书面提出延期申请(附件7),指导教师及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2.因特殊原因延期的2019年项目及2018级学生主持的项目本次必须完成结题工作。
3.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终止该项目研究并停止其后续经费的划拨使用;承担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指导老师暂停一年大创项目的指导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许若飞,联系电话:83525070。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成果完成情况
4.2019-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未结题)
5.2019-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未结题)
6.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7.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部
2022年3月28日